刊登日期 |
2008/8/21 |
標題 |
行政院農業委員:釋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後取得相毗鄰之二筆土地合併後面積達0.25公頃,是否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疑義案 ,詳見附件。 |
內文 |
行政院農業委員:釋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後取得相毗鄰之二筆土地合併後面積達0.25公頃,是否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疑義案 ,詳見附件。 |
來文字號 | 台北市地政士公會(97)北市地公(6)字第4300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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