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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08/8/21
標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釋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後取得相毗鄰之二筆土地合併後面積達0.25公頃,是否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疑義案 ,詳見附件。
內文
 行政院農業委員:釋農業發展條例修正施行後取得相毗鄰之二筆土地合併後面積達0.25公頃,是否符合「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規定疑義案 ,詳見附件。
來文字號  台北市地政士公會(97)北市地公(6)字第430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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