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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15.4.28
標題
 內政部令:有關民法799條之2規定之同一人所有之建築物申請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其共有部分或基地權利應有部分比例之分配,與他人無任何關連,本於私法自治,所有人得自由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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