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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15.4.15
標題
 臺北市都市發展局:關於都市更新條例第19條之1及第29條之1所定得採簡化作業程序辦理,或依同條例第25條規定採協議合建議之事業計畫,得否免依都市更新條例施行細則第11條之1辦理聽證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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