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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14.9.15
標題
內政部修正「夫妻聯合財產更名登記審查要點」第1點、第3點、「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3點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83點,並停止適用該部86年11月25日台(86)內地字第8683600號函釋,即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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