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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14.3.13
標題
 內政部:為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後所繼承之耕地,繼承人之ㄧ將其繼,受持分移轉予他繼承人者,已非屬原繼承之情形,應無該 條例第16條第1項第3款規定適用1案,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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