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資料


刊登日期
 2013.10.7
標題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有關房屋所有權人出售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件所稱房地,其持有期間在2年以內之計算基礎及戶籍登記要件,內容詳如附件公文及宣導文宣
1.公文

2.文宣-特種貨物及勞物稅報繳手冊
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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