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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09.7.9
標題
內政部: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自民國98年6月30日施行
內文
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自中華民國98年6月30日施行 附修正「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取得設定或移轉不動產物權許可辦法」部分條文,詳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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