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年度合法地政士會員辨示標章
說明:會員辨示標章為每年度由各縣市地政士公會核發給己繳納當年度常年會費之地政士,己領取當年度辨示標章的地政士須將辨示標章掛置於事務所明顯處。
(公會每年所核發之辨示標章皆有公會所屬防偽鋼印)
96年度
97年度
98年度
99年度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104年度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