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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10.5.13
標題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為加強管理地政士執行業務,以建立地政士制度,保障人民財產權益,依地地政士法第二十八規定,訂定「臺北市政府地政士業務檢查作業要點」,針對核准開登記之地政士,執行業務檢查作業,敬請地政士會員依規定配合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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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為加強管理地政士執行業務,以建立地政士制度,保障人民財產權益,依地地政士法第二十八規定,訂定「臺北市政府地政士業務檢查作業要點」,針對核准開登記之地政士,執行業務檢查作業,敬請地政士會員依規定配合既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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